台灣永續行動獎-台灣永續行動獎 非企業組SDG11:銅級
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

氣候法治,落實淨零
臺北市於113年7月22日公布、114年1月22日施行《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》,將2030減碳40%、2040減碳65%、2050淨零入法。市府鎖定住商與運輸九成排放,以「由公而私、由內而外」推動「降碳、創綠、 節能、綠運、減廢、增匯、調適、永續」八大策略。 具體措施包含,分期擴增屋頂光電、儲能與氫能示範; 公務車、計程車、物流外送車隊電動化,配合公有停車場免費停車與充電優惠,打造低碳交通區;一次性餐具計價、旅宿用品減供,年減1.3億件廢棄物;訂定城市碳匯經營辦法並推動37校植樹,提升碳吸存與綠地;啟動降溫城市計畫與新建建築能效1+級要求,促75%住商用能減碳;升級防洪排水與智慧防災,將降雨容受力由78.8提高至88.8 mm/h,增強都市韌性。治理層面,市長召集氣候推動會及七分組協調,導入低碳採購、每年二小時淨零教育與智慧能源管理,統合公私協力,在減碳同時兼顧就業與競爭力,驅動永續宜居臺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