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 報名資格
發佈(修正)日期:2022年2月24日
報名資格
一、台灣企業、政府機關(構)、大學及醫院
1、必須設立於台灣地區且在我國營業或運作,為中華民國境內之公民營企業、政府機關(構)、大學及醫院與相關組織。
2、各界永續績效已執行具一定成果者,可自由選擇報名「企業永續綜合績效」評選或「永續單項績效」評選。
二、外商企業
1、外商企業必須設立於台灣地區且在我國營業或運作,為中華民國境內之外商企業。
2、可視有無出版我國分公司/子公司CSR報告書,選擇是否參加「永續報告」之評選。
3、企業永續績效已執行具一定成果者,可自由選擇報名「企業永續綜合績效」評選或「永續單項績效」評選。
三、永續傑出人物獎
由國內外之政府機關(構)、非政府組織(NGOs)、企業或學術研究機構團體等單位代表具名舉薦人選,報名資格及辦法詳見附件一說明。
報名資格
一、台灣企業、政府機關(構)、大學及醫院
1、必須設立於台灣地區且在我國營業或運作,為中華民國境內之公民營企業、政府機關(構)、大學及醫院與相關組織。
2、各界永續績效已執行具一定成果者,可自由選擇報名「企業永續綜合績效」評選或「永續單項績效」評選。
二、外商企業
1、外商企業必須設立於台灣地區且在我國營業或運作,為中華民國境內之外商企業。
2、可視有無出版我國分公司/子公司CSR報告書,選擇是否參加「永續報告」之評選。
3、企業永續績效已執行具一定成果者,可自由選擇報名「企業永續綜合績效」評選或「永續單項績效」評選。
三、永續傑出人物獎
由國內外之政府機關(構)、非政府組織(NGOs)、企業或學術研究機構團體等單位代表具名舉薦人選,報名資格及辦法詳見附件一說明。